
近日,青海省農業農村廳印發《2022年度青海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將通過實施重點縣建設、完善利用方式和數據臺賬建設等3項重點工作和8項具體工作措施,推進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,提升耕地質量,改善農業農村生態環境,加快農業綠色低碳發展。
《方案》明確,將遴選西寧市湟中區,海東市樂都區、互助縣、化隆縣、循化縣,海北州門源縣,黃南州尖扎縣等7個縣(區)為2022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,建設不少于4個秸稈綜合利用展示基地,探索建立可推廣、可持續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模式,確保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%。
為進一步完善秸稈綜合利用方式,各地結合資源稟賦、自然氣候條件和農業農村發展需求,圍繞秸稈離田利用,支持秸稈市場化利用主體發展,通過秸稈變飼料養畜,減少糧食消耗、秸稈變肥料還田,提升耕地質量、秸稈變能源降碳,助力“雙碳”工作、秸稈變基料原料,培育富民產業等舉措,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結構優化和提質增效。
秸稈資源臺賬是各級生態文明考核的重要數據支撐。為此,青海將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,以縣為單位,做好2022年度秸稈資源臺賬建設,摸清資源底數,掌握利用情況,為各級政府制定秸稈綜合利用政策、規劃布局、產業發展等提供數據支撐。

